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18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为下属
全资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期所”)相关规定,由上港
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港物流”)为其下属全资
子公司上港云仓(上海)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港云仓”)向上期所
申请指定期货交割库(申请核定库容量铜 10 万吨、铝 5 万吨、锌 4 万吨、镍 2
万吨、锡 0.2 万吨)的资质及相应业务开展出具担保函,为上港云仓与上期所签
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上港云仓成为上
海期货交易所指定期货交割仓库)项下上港物流对上港云仓开展期货商品入库、
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
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
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
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
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与合作协议同时生
效,担保期覆盖合作协议的存续期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内容及期限
以具体担保事项发生时与上期所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出具担保函的时间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 2 年内有效。
根据上述期货交割库申请核定库容及市场交易平均成交价格峰值测算,如发
生货损货差,上港物流为上港云仓出具担保函的或有经济赔偿责任金额为约人民
币 92.97 亿元。
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上港物流未申请开展白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申请
库容 300 吨),上港物流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上港保税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未申请
开展 20 号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申请库容 3 万吨)、青岛天然橡胶期货指
定交割仓库业务(申请库容 2 万吨)。考虑相关业务并未开展且并未向上期所提
交担保函,后续上港物流和上海上港保税仓储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再开展上述业务,
董事会同意不再就上述白银、20 号胶、青岛天然橡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业务出
具相关担保函(担保函涉及的或有经济赔偿责任为 21.54 亿元)。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港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
下属参股子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由上港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盛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盛港能源”)根据上期所下属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能源中心”)的相关规定,为其下属参股子公司洋山申港国际石油储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洋山申港”)向能源中心申请原油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业务开
展出具担保函。担保函的担保范围为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
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
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贵公司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
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
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
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7
年 9 月 30 日。如果各方在到期前三个月对本次签订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担保期限自动延续至
港申请原油期货交割启用库容 20 万方。
根据 20 万方原油期货交割启用库容,依据原油期货交易价格历史峰值测算,
如发生货损货差,盛港能源为洋山申港出具担保函的或有最高经济赔偿责任金额
为约人民币 6.3 亿元。
同意:11 弃权:0 反对:0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
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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