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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讯息:浙江丰茂:成长性异于同业无说服力 销售收入数据逻辑混乱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时间:2023-05-23 20:06:58

报告期内,浙江丰茂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增速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但其合理性解释似乎并不充分;公司售后服务市场收入的分布、应用于汽车领域的传动系统部件收入以及流体管路系统收入的信披内容前后无法自洽,信披质量令人担忧。


(资料图片)

刘楠/文

年11月3日,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丰茂”)通过创业板上市委的会议审核。至今已过半年有余,期间,除浙江丰茂在4月5日更新了财务数据外,IPO进程再无其他进展。

值得关注的是,年(下称“报告期”),浙江丰茂经营业绩变动异于同业,其合理性解释仍需要更有力的数据支撑;关于销售收入的信披内容,多处出现前后矛盾的问题,浙江丰茂信披可靠性或要大打折扣。

业绩变动异于同业

报告期内,浙江丰茂实现营业收入4.2亿元、5.55亿元和6.0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0.27%;同期,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0.56亿元、0.7亿元和1.0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5.64%。

与同业可比公司相比,浙江丰茂的业绩增长速度明显要优异得多。

结合主营业务、产品结构、客户群体等因素,浙江丰茂选择三力士(002224)(002224.SZ)、天普股份(605255)(605255.SH)、鹏翎股份(300375)(300375.SZ)、川环科技(300547)(300547.SZ)和中鼎股份(000887)(000887.SZ)作为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上述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比浙江丰茂低9个百分点以上;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为27.27%,比浙江丰茂低7个百分点以上。

具体到各细分产品,浙江丰茂各产品收入增速和同业可比公司间的不一致更明显。

报告期内,浙江丰茂传动带销售收入分别为1.97亿元、2.53亿元和3.2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7.78%。与之对应的可比公司可比产品为三力士的橡胶V带,报告期内,三力士橡胶V带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亿元、8.46亿元和7.07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6.01%。

报告期内,浙江丰茂传动带和三力士橡胶V带的销售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不仅数值相差较大,而且方向截然不同。

报告期内,浙江丰茂流体管路系统销售收入分别为1.13亿元、1.76亿元和1.7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3.66%。

与之对应的可比公司可比产品为天普股份的流体管路系统零件及总成、鹏翎股份的汽车流体管路、川环科技的汽车、摩托车用橡塑软管及总成以及中鼎股份的冷却系统。报告期内,上述可比公司可比产品销售收入的年复合增长率均值为17.47%,比浙江丰茂低6个百分点以上。

报告期内,浙江丰茂传动带和流体管路系统的销售收入增速处于明显高于同业平均水平的状态。不过,浙江丰茂密封系统的销售收入增速则表现出了与行业水平的另一种不一致。

报告期内,浙江丰茂密封系统的销售收入为5028.49万元、5003.59万元和3282.83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9.2%。

与之对应的可比公司可比产品为天普股份的橡胶模压件、鹏翎股份的汽车密封部件以及中鼎股份的密封系统。报告期内,上述可比公司可比产品销售收入的年复合增长率均值为9.47%,比浙江丰茂超出28个百分点以上。

报告期内,浙江丰茂经营业绩变动情况与同业可比公司大相径庭。浙江丰茂解释称,这种差异的合理性主要是因为公司核心产品技术工艺和品牌认可度不断提高,售后服务市场需求持续增加,且公司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及时向下游进行价格传导所致。

但这种解释的说服力或许还需要更多的数据支撑。

从研发费用率来看,报告期内,浙江丰茂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38%、4.22%和4.23%,同期,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4.63%、5.09%和。浙江丰茂研发费用率不及行业均值,公司的研发优势并没有在研发费用上得以体现。

从销售单价来看,浙江丰茂各产品销售单价总体都处于下行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传动系统销售单价分别为16.54元、13.89元和13.85元,年及年,销售单价同比分别下滑16.06%和0.26%;流体管路系统销售单价分别为21.84元、23.47元和21.26元,年及年,销售单价同比分别增加7.49%和-9.43%;密封系统销售单价分别为2.83元、2.77元和元,年及年,销售单价同比分别下滑2.17%和1.75%。

从原材料采购单价的变化来看,浙江丰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却呈现持续上涨的态势。年及年,公司胶料采购价格分别上涨29.6%和29.5%;橡胶助剂分别上涨20.21%和18.34%;铝压铸件分别上涨13.94%和3.46%;炭黑分别上涨34.34%和17.29%;线绳/纱线分别上涨-6.27%和20%。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原材料采购额在原材料采购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63.44%、65.73%和68.9%。

这意味着,在超六成以上原材料采购价格快速上涨的同时,浙江丰茂各产品的销售单价却在不断下滑,这显然与公司“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及时向下游进行价格传导”的说法不甚相符。

看来,浙江丰茂经营业绩增速异于同业的合理性还有待更有力的数据支撑。

销售收入信披混乱

梳理招股书及历次问询回复所披露的数据发现,浙江丰茂关于销售收入的信披数据出现多处前后矛盾的问题。

首先是售后服务市场收入的分布。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浙江丰茂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领域。其中,根据产品使用阶段的不同,汽车零部件市场分为整车配套市场和售后服务市场。公司销往售后服务市场的产品主要采用品牌商和经销商模式。

第二轮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浙江丰茂售后服务市场收入分别为1.78亿元、2.43亿元和2.88亿元,其中,品牌商客户收入分别为1.12亿元、1.67亿元和2.14亿元,经销商客户收入分别为0.62亿元、0.72亿元和0.67亿元,其他客户收入分别为403.45万元、476.89万元和745.55万元。

然而,审核落实函在回复“年和年发行人售后服务市场业绩较好的原因”时又显示,报告期内,浙江丰茂品牌商模式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5亿元、1.71亿元和2.19亿元,经销商模式收入分别为0.62亿元、0.72亿元和0.67亿元,其他收入分别为104.49万元、23.45万元和264.37万元。

两相比较会发现,审核落实函中的品牌商客户收入比第二轮问询回复多了,同时,审核落实函中的其他客户收入比第二轮问询回复少了。这一多一少的变化合理吗?

其次是传动系统部件的收入。招股书显示,浙江丰茂传动系统部件应用于汽车、工业机械等领域。因此,公司传动系统部件的销售收入必然不会低于其在汽车领域的销售收入。但首轮问询回复中的信披结果却恰恰相反。

首轮问询回复显示,报告期内,浙江丰茂传动系统部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46亿元、3.11亿元和3.81亿元。

同时,首轮问询关于汽车领域收入结构的回复显示,报告期内,浙江丰茂传动系统部件在汽车配套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0.9亿元、0.89亿元和1.61亿元,在售后服务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49亿元、2.08亿元和2.6亿元。由此可知,公司传动系统部件在汽车领域的销售收入应分别为2.39亿元、2.97亿元和4.2亿元。这意味着,年,浙江丰茂传动系统部件的销售收入居然比其在汽车领域的销售收入低了近万元。这一数据逻辑关系是否合理呢?

第三是流体管路系统的销售收入。首轮问询关于汽车领域收入结构的回复显示,报告期内,浙江丰茂流体管路系统在汽车配套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3亿元、1.6亿元和0.96亿元,在售后服务市场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05.8万元、1021.9万元和755.68万元。由此可知,报告期内,公司流体管路系统在汽车领域的销售收入应分别为1.09亿元、1.7亿元和1.04亿元。

此外,首轮问询关于“应用于不同领域的流体管路系统产品在境内外的销售情况”的回复中显示,报告期内,浙江丰茂应用于汽车领域的流体管路系统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0.95亿元、1.41亿元和1.26亿元,应用于汽车领域的流体管路系统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421.55万元、2926.99万元和4217.86万元。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汽车领域的流体管路系统销售收入应分别为1.09亿元、1.7亿元和1.68亿元。

也就是说,年,关于公司应用于汽车领域的流体管路系统销售收入,首轮问询回复中给出了两个不同的结果,二者相差了6472.3万元。

上述种种信披问题不得不令人对浙江丰茂的信披质量表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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