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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存量房委托长租需要交什么费用?
更新时间:2023年3月21日
业主选择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应与试点企业签订《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既可以委托给试点企业出租运营房屋,也可以选择自行出租运营房屋,均须纳入服务平台监管,目前业主自行租赁住房的需每月按50元每套向试点企业支付平台服务费。
个人自行出租,租金可以参考政府租赁住房的指导价。但租赁是市场行为,具体由个人依照实际情况根据市场规律制定。供作租赁住房后,将要求房东开设专门的资金监测账户,租金流水需要通过租赁资金监测账户和企业监测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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