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天津市卫生局是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2、下设党委办公室、组织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医政处、疾病控制处、卫生执法监督处、中医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社区卫生处、妇幼卫生处、药械处、干部保健处、科技教育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人事处、武装保卫处、财务物价处、后勤基建处、审计处等多个部门,负责全市卫生监督、政策制定和落实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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